近 來 有 不 肖 人 士 冒 用 本 校 總 務 處 事 務 組 長 名 義 ,向 廠 商 採 購 大 量 物 品, 並 以 代 校 友 購 買 之 藉 口, 無 須 公 開 招 標, 降 低 廠 商 戒 心, 再 進一 步 以 交 貨 期 程 急 迫 而 向 廠 商 介 紹 特 定 交 貨 廠 商, 要 求 交 付 訂 金 等 情 事, 本 校 接 獲 多 通 求 證 電 話, 為 免 廠 商 受 不 實 訊 息 誤 導 及 影 響 本 校 與 同 仁 名 譽, 特 此 澄 清 如 下:
一、 本 校 相 關 單 位 以 學 校 名 義 辦 理 採 購 作 業, 均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定公 開 公 平 公 正 辦 理, 絕 不 會 以 個 人 名 義 向 廠 商 洽 辦 採 購 。
二、 如 係 校 友 本 人 有 採 購 需 求, 將 由 校 友 以 其 個 人 名 義 自 行 辦 理, 不 會 透 過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進 行 採 購 。
三、 本 校 行 政 人 員 均 遵 守 公 務 人 員 規 範, 不 會 有 介 紹 特 定 廠 商 之 情形 。
提 醒 廠 商 如 接 獲 非 依 法 公 開 辦 理 之 採 購 要 求, 應 提 高 警 覺, 可 透 過本 校 網 站 分 機 進 行 查 證, 同 時 亦 嚴 正 警 告 冒 名 者, 本 校 已 將 冒 名 者手 機 號 碼 通 報 1 65 反 詐 騙 系 統 並 保 留 法 律 追 訴 權, 特 此 聲 明!
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
112 年 05 月 2 9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