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般】取得107年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證明書之人員,請辦理展延證明書事宜

一、轉知取得107年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證明書之人員,依「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提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-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展延申請流程」,辦理展延證明書事宜。

二、教育部為培訓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,以協助學校執行職安法規定3小時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所需師資,教育部業已辦理「一般種子師資培訓課程」及「專業種子師資培訓課程」,提供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種子師資,以協助各級學校達成校園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目標。

三、依據旨揭計畫「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」申請流程之注意事項5: 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之證明書有效期限為5年,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」,請取得107年核發種子師資證明書之人員,依旨揭流程辦理展延證明書事宜。

四、旨揭流程亦同步公告於教育部「學校安全衛生網」:(https://www.safelab.edu.tw/)之「安全衛生資源專區」—「種子師資文件」。

五、若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本案聯絡人: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,電話:03-2654909。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總務處環安組謝佩憶 分機82170
E-mail:pearlyshieh@mail.ntue.edu.tw

發佈單位: 環安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