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修訂本校異常工作負荷預防計畫,業已於110年3月31日第185次行政會議通過。
計畫全文(PDF開啟檔案),同時置放於本組法令規章專區。
此次修正重點:
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於109年8月6日以北市勞職字第1096091709號函知本校,表示「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」主要作為預防因異常工作負荷致發生疾病,有關計畫之長時間工作範圍說明,要求參照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8年4月「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(第二版)」修改為「近6個月期間,每月平均加班超過45小時 」,並刪除發病日至發病前等用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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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環安組 范振基 分機82170